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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从来都是冒险,去到人地两生的境地尤甚。
营商信誉的丧失、法制体系的缺憾、地方保护的抬头……其中的任何一项,都足够引发风险的诞生,继而合法权益受害。《浙商》杂志梳理了过去一年中,浙商被侵权的十大案例。他们有的事出利益分配,有的涉及土地新政,有的则是肇始于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乃至胡作非为。
而正是这些维权样本的共性和特性,构成了供后来者借鉴的样本,以免悲剧再生。
1,温州人王向春在北京坠亡之谜
2011年7月,《浙商》 杂志刊登了维权报道《王向春坠亡之谜》。
六年前年,温州人黄兴荣在北京大兴区以每亩5000元的价格向北京四方诚信工贸有限公司租下土地,投资8000多万元建造专业市场。该地块位于大兴区青云店镇,该土地原为曹村集体用地。
2009年,黄兴荣在此建立了南大红门建材批发城一期工程,镇政府将建筑安全鉴定为“合格”。尔后,北京市政府加大城南投资,新任镇委书记阎德强要求回购土地,黄兴荣予以拒绝。此后,青云店镇坚持认为,建材城属于“违章建筑”,勒令拆除。
黄兴荣拒绝搬离,继而在2010年5月初被大兴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名拘留。被捕当晚,其妻王向春为此事连夜赶到北京。王在处理该事之时,却在派出所内蹊跷死亡。5月14日,大兴区公安分局给出“高坠死亡”的结论。家属则根据死者身上的缠斗伤痕,认为,在坠楼之前,王向春便已经死亡。
在家属愤怒的诘问之下,大兴区政府态度有所缓和,但要求家属签字将“尸体尽快火化”;而家属则坚持等尸检报告出来之后再做商议。
而关于此案的最新进展则是,青云店镇镇委书记和大兴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队长均在两个月后遭撤职调查。
2,安徽广德土地强收浙商土地
2011年8月,《浙商》杂志刊登特别策划《广德之鉴》,大篇幅报道安徽广德县政府强行回收工业用地系列案件。
2010年下半年,广德电器、德合药业等公司陆续接到了当地政府的《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要求回收公司尚未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
数据显示,广德经济开发区在2010年收回土地5000亩左右。按照85%为浙商企业这一比例计算,浙商企业起码有4000多亩土地左右被收回。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号)》,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虽然被圈入“闲置土地”范围的部分浙江企业及时做了二期投资开发的规划,甚至请好了工程队,相关部门还是不让他们施工建设,除非签订条件苛刻的“补充协议”。
“他们要求所有厂区在1年内全部建成,这个协议太苛刻,实在强人所难。”当地的一家浙商公司董事郑宏斌(化名)的观点已是广德浙商的共识。
这样的尴尬局面维持了半年多,多数浙商企业至今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迟迟不能动工。投资数年,钱地两空的案例屡见不鲜。报道刊登后,安徽广德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斌与广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罗正军等一行专赴浙江,与本刊及相关浙商沟通,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目前尚无大的进展。
3,在连云港投资的景区无端遭偷卖
2011年5月 ,《浙商》杂志的《谁动了我的观音园》一文刊发,揭露了宁波商人徐万云所控股的景区遭政府“偷卖”一案。
10年前,徐万云出资近200万元,与连云港海州区锦屏镇合股,在桃花涧景区内建造观音园。根据合同,徐万云是观音园的控股方,对景点的经营进行管理。
好景不长。合作双方“蜜月期”随着政府主要领导的换届戛然而止。2004年,新任镇党工委书记包振、镇长李宝凯为填补财政亏空,竟在徐万云毫不知情的状况下,将桃花涧景区经营权(含观音园)整体转让给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从未收到任何来自政府方面关于此事的通知。事后,我去镇政府,然而包振却拒而不见。”徐万云说。
交涉无果后,徐万云只能诉诸法律,请求解除合伙关系,抽回投资。然而法院却以合同乙方——“锦屏镇桃花涧风景浏览区管委会”不具法人资格为由,认定合同无效,作出了“徐万云自行取回‘观音园’中的所建物品”的刁难式判决。
2011年5月,《浙商》杂志记者奔赴当地采访该案。现任镇党工委书记刘峰表示此前镇政府私自转让之举有失妥当。6月中旬,刘峰会同江苏省高院的两位法官,赶赴宁波与徐万云再行调解,并达成了分期赔付的和解方案。
4,华成集团无辜在福建遭天价索赔
《浙商》杂志于2012年4月刊发《787万元“天价”赔偿冤不冤》,完整呈现浙江华成控股集团遭遇的天价索赔。
2008年,华成集团公司以1.6亿元的价格中标福建南安泛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某项目。合同约定,2008年2月20日华成公司正式开工,总工期为480天,合同价款暂定为1.75亿元。
但因泛华公司并未办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华成公司发商议函婉拒泛华公司开工要求,并请求解除合同。泛华公司表示“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但同时强调将“保留索赔权利”。因为双方对具体赔偿价格存在巨大分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2008年11月,泛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华成公司赔偿因合同违约而造成的工期损失、中标价上浮损失,以及钢材价格上涨导致的损失。华成公司则反诉泛华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违约在先。
泉州中法院最终驳回泛华公司所有赔偿请求。泛华公司遂向福建高院上诉,要求支持其诉讼请求。
福建省高院认为,因工期延误,后中标单位约定的竣工日期和华成公司约定的竣工日期存在97天的延误已经成为事实,参照合同法专用条款第35.2条“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合同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终得出787万元的赔偿。
华成集团认为,在二审判决中存在“法官偏袒”的可能,《浙商》记者而后赴福建采访之时,当地法院对此予以否认。
目前该案进入申诉阶段。有律师在见到报道之后,主动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
5,绍兴人竺学见在江西新余含冤入狱
2011年9月,《浙商》杂志发表特别策划报道《离奇的罪案》,大篇幅报道了浙商竺学见在江西遭遇的司法不公。
8年前,绍兴嵊州人竺学见前往江西新余投资。除了引进电声喇叭主业外,新余政府还为之配套捆绑了1760亩的孔目江沿岸商住用地。不过,竺学见并不介入地产的经营开发,由同乡王晓冬承包管理,竺的飞宇公司由此获得1.28亿元税后利润。
在承包协议中,双方又重新签订了一份承包协议,约定竺以借款方式提前支付1.28亿元的利润,王晓冬给竺学见1.28亿元的税后利润来归还1.28亿元的借款。
2008年8月,因原开发区主任吴建华落马案被牵扯其中,竺学见被以合同诈骗罪提起诉讼,后因合同诈骗构不成,案件退回之后,政法委有相关人士曾对法院的人说,再找一个罪名重新审理。当地区法院最终扣之以非法转让土地罪。
2011年4月20日,渝水区人民法院判竺学见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上缴国库;随后飞宇方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6月29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开庭情况下,驳回竺学见方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目前,竺学见仍关押狱中。探视过他的亲属和律师说,由长期收押,且自觉蒙冤,竺学见身体和精神状况堪忧。
6,孤儿寡母叫板喜得龙
上市公司喜得龙的浙江总代理张天富,此前拥有34家店铺70家加盟店。2010年10月,张天富突发脑干出血,不幸成为成植物人。
“喜得龙承诺以代承外债为价接收天富全部公司资产,后又无故推诿债务。我倒晋江求见喜得龙老总林水盘,苦等半日,林却避而不见。”张天富的妻子吕美华说。
而喜得龙方面辩称,新代理商将接管张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债务也由其一并负责,公司只协调解决新旧代理商之间的分歧。公司方面表示,吕美华最后将资产转给了一个叫陈国泰的,喜得龙没有参与其中。这一说法遭到吕美华的强烈反对:“连陈国泰是谁我都不是很清楚,只是当初跟随喜得龙过来的还有一个自称‘陈国泰’的人,陪同喜得龙一同签了字。”
事后,有其他经销商告诉吕美华,真实身份竟然是林水盘的妻弟!也就是说,林水盘从一开始便在做局。
目前,该案仍处于诉讼过程中,结果遥遥无期。然而,“丈夫躺在医院里,每月需要医药费2万多元,但除当初那15.6万元之外,喜得龙再没有支付过所谓的医药费和抚养费。”吕美华说。
7,鸠占鹊巢强霸资产 芜湖浙商维权反遭收监
2011年12月,《浙商》杂志旗下天下浙商网报道了浙江商人张慧林在安徽芜湖被“关门割肉”的悲惨经历。
5年前,张慧林与3位同乡在芜湖县出资创办芜湖县东方幼儿园。为此牵线的当地人翟厚仁、俞玉华夫妇被聘为园务主任和园长。
随后的一年里,翟厚仁夫妇将多位亲属安排在幼儿园工作,甚至于2008年初在学校财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不把50多万元学费计入学校财务。
投资人遂罢免翟厚仁夫妻职务。不甘被解职的二人当场动手,俞玉华操起热水瓶砸向张慧林,致其头皮破裂,赴医院缝针。案发当天,学校股东向派出所报案,而公安机关并未予以立案侦查。
7个月后,翟厚仁却报案称张慧林用椅子砸伤俞玉华,张慧林反成打人凶手。诡异的是,14名证人所述情节都不一致,且只有一人的描述与报案者的描述一致,而此人恰恰又是“受害人”俞玉华的姐夫秦以彬。
2009年3月,芜湖县法院一审判定张慧林故意伤害罪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民事赔偿12万余元。张慧林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想二审判决竟为拘役半年,推翻了一审缓刑的判决。
“三年来地狱般的诉讼生活,让我从一名投资客商,成为阶下之囚。”张慧林倍感冤屈和怨愤,“翟厚仁夫妇嫁祸我的目的,鸠占鹊巢霸占我们投资的财产!”而据《浙商》记者了解,张慧林2008年9月10日起诉的合伙解散纠纷至今还没得到任何处置。
8,浙商平度遭遇“一女嫁二夫”
2011年8月初,浙江商人施淇忽然接到平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自己有朋友要征用他旗下青岛淇达工贸有限公司的土地,要求其退出。
事起2010年9月,淇达公司与平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协议,投资8000万元建设动车配件生产工厂。然而,该管委会招商局局长以“土地款需要办理土地手续时缴纳”为由拒收公司缴纳土地出让使用权的定金,
在次年8月,管委会又发出通知,称施淇并没有在协议规定的30日内交付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金额的20%且未说明原因,而且也没有按照规定开工建设,管委会以违约为由终止了投资协议,收回了土地使用权。而曾经承诺出让的土地上已经有一家生产玻璃的企业在进行动工建设。“一女嫁二夫”,施淇给出了这样的结论。
而平度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杨军表示,他们做出的终止合同的原因是因为投资方没有按照约定缴纳相应的土地款,而且工程进度迟缓:“目前因为土地资源比较紧张,我们跟司法所等部门研究之后决定终止这个协议的履行。”
施淇则认为这件事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我们实际上投入的的资金已经有50万,按照协议给我们的违约金至少100万。我们已经把相关情况通知了浙江商会,希望客商能以此为鉴谨慎投资。”
9,新疆药监执法耗死天山莲公司
2011年中,浙江商人朱周平终于离开了他的伤心地——新疆托克逊县。
5年前,朱周平从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手中买下了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天山莲公司,谁知,1年后,临时负责公司安全的梁某竟将原企业库存的一吨麻黄浸膏粉偷卖给了陕西渭南华人制药有限公司杨某,继而流入非法渠道。
从此,公司就掉进了药监部门的执法泥潭中。从当年9月起,吐鲁番药监局开始对公司进行多次整改,其马拉松式的调查持续了将近2年。2010年8月16日,该局依据失效三个月之久的《麻黄素管理办法》吊销了天山莲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依据仍是梁某盗卖麻黄浸膏粉这一事实。
由于不满药监局引用失效法规,朱周平诉诸公堂。但是当地法院依旧维持新疆药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从接这个厂到现在已过去5年了,我没有进行任何生产销售,各种损失加起来有1个多亿了,”朱周平痛苦地说。
经过痛苦的抉择,五一前夕,朱周平决定放弃在当地的所有投资,逃离这个让他满怀憧憬而又伤痕累累的地方。“这个地方没有规矩,不讲道理的。”他站在早已干枯、堆积如山的麻黄草前,泪流满面,“我要走了,再不走,命恐怕都不是自己的了。”
10,湖北随州“地王”沦为阶下囚
2012年初,李家巨终于从看守所中走出,但当年这位意气风发的富商确实家财散尽。
9年前,湖北铁树纺织厂因经营不善破产倒闭,遂以7000万元开价招商。李家巨的香港集嘉集团以5000万元收购之。作为优惠条件,原属纺织厂的189.53亩土地转为住宅用地。
四年后,房地产大热。面积巨大铁树地块位于黄金地段,故渐成当地政府眼中的“香饽饽”。
2007年2月15日,随州市国土局以“规划手续不完善,程序不合法”为由,即认为土地未经“招拍挂”,注销该地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证,而后,随州市国资委要求以8000万元回购该企业,随州市转手则将这块土地拍出3.6亿元。
不仅如此,因这宗回购引发的公司股东间纠纷,李家巨在回购款到账次日即被股东徐嘉伟等举报涉嫌伪造印章罪、合同诈骗罪,随州公安立案侦查后一度撤案,却又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继续对其侦查。
“我觉得莫名其妙,我都不知道我侵占了谁的资产。”据李家巨介绍称,在自己被审讯的过程中,“我始终都没有承认自己有罪,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所谓职务侵占,就是徐嘉伟认为我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把随州铁树的资产卖给了政府。”
在两次退回侦查后,今年1月16日,检方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1月19日,在被拘押240天之后,李家巨得以走出看守所,但公司两个账户目前依然处于查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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